银源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公告
日期:2025-06-12 来源:91视频麻豆 点击:18
银源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拟召开2025年第2次股东会会议。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基本情况
(一)召开时间:2025年6月20日11时
(二)召开地点: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18号都市广场B区4楼银源公司会议室
(三)会议人员
1.召集人:董事李国娅;
2.主持人:董事李国娅;
3.参会人员:股东重庆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世源(英国)国际股份有限公司。
二、会议内容
(一)审议《对于解散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》(讨论稿);
(二)审议《对于成立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的议案》(讨论稿);
(三)审议《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议事规则》(讨论稿)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会议回执
请与会股东将《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回执》(附件一)于2025年6月19日前送达公司办公室,或者将回执填写完毕后扫描/拍照发送至邮箱609427932@。
(二)委托参会
1.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,受托出席人员需持授权委托书(附件二)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。
2.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参会的,应当由该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,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加盖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。若该非自然人股东系境外主体,授权委托书系在境外签署的,则需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,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;若授权委托书在国内签署,则需经过国内公证机构公证。
(三)股东权利
因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涉及公司解散、清算组成立等重大事项,敬请各位股东务必准时到会。若股东本人未参加本次会议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,视为对各项待审议议案的表决弃权。
若公司解散议案经持叁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的,将审议成立清算组的议案;若股东本人未参加本次会议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,视为自愿放弃担任清算组成员的股东权利,将不再选任未参会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。
四、会务要求
参会人员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,参会人不得邀请其他无关人员参会。
会务联系人:王苹安,联系电话:17353261963。
五、附件
(一)会议回执;
(二)授权委托书。
特此通知。
召集人:李国娅
重庆银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2日